为推进学校战略落地,打造国际化的校园与高品质的育人环境,持续完善学校基础建设管理职能,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对基建处机构设置进行调整,成立“设计管理中心”“工程管理中心”“成本管理中心”“信息管理中心”四个三级部门,各机构工作职责如下:
一、设计管理中心
(一)负责制(修)订学校基建项目设计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;
(二)负责制定校园基本建设发展规划;
(三)负责学校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项目立项;
(四)负责基建项目勘察及设计管理工作;
(五)负责制定学校基建项目的设计标准及材料标准;
(六)负责学校基建项目主要材料和设施设备的选定。
二、工程管理中心
(一)负责制(修)订学校基建项目施工及技术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;
(二)负责学校基建项目各类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的论证及审核;
(三)负责学校基建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、安全生产、文明施工、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;
(四)负责组织学校基建项目竣工验收与移交工作;
(五)负责学校基建项目质保期管理;
(六)负责校园不动产维修管理。
三、成本管理中心
(一)负责制(修)订学校基建项目成本管理相关制度及流程;
(二)负责学校基建项目全过程成本管理;
(三)负责学校基建项目的招标采购、合同及付款管理;
(四)负责制定学校基本建设项目预算和部门预算管理。
四、信息管理中心
(一)负责学校各类基建项目相关外部建审手续办理;
(二)负责学校不动产权办理及外联工作;
(三)负责学校基建项目全过程资料及档案管理;
(四)负责部门年度绩效及计划工作;
(五)负责部门日常行政事务工作。